近日,杭州垃圾焚烧项目引发社会广泛关注,本来只是一个环保项目,随后却变成了不法分子打砸的发泄点,也折射出环境问题是多么紧迫。在该起事件中,众多业内又一次将目前投向了垃圾分类这一难道。毫无疑问,通过垃圾分类处理,实现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,是解决各大城市“垃圾围城”的重要方式,也被其它发达国家证明是行之有效的。
实际上,中国尝试垃圾分类处理已经很多年,早在2000年,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、杭州、南京、厦门和桂林8个城市成为原建设部公布的首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。只不过10年过去,各城市的垃圾数量都在以年均10%左右的速度增长,垃圾分类工作却进展缓慢,大部分地方的垃圾分类桶都成了摆设。
从职能部门的说法以及媒体报道来说,不同城市有一些共性的问题。首先是垃圾分类处理设施、产业不完善。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,从源头分类、前段分拣和后端处理等,任何一个环节的能力缺失都会导致整个系统的无效。由于后端处理设施没有建立,经常出现小区居民在前端仔细做好垃圾分类,结果一转眼就被胡乱堆在一辆车上拉走了,长此以往,少数有热情的居民也懒得分类了。
其次是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不足,意识缺乏。曾有环保组织对深圳南山区的4个大型社区做过调查,近三成居民从未接触过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;仅一成居民了解具体的垃圾分类方法;多数人认为垃圾分类很麻烦、不知道如何分类。一线城市居民的分类意识尚且如此单薄,垃圾减量工作的实际成效可见一斑。
事实上,试点情况不乐观,说明我们解决垃圾分类问题的路径很可能一开始就不对,至少是事倍功半。垃圾分类设施、处理设备不足,缘于各城市的分类项目投入资金严重不足,但为何一边“压力山大”,一边财政又“抠门”?垃圾处理产业为何培育不起来?政府究竟做了什么?
仔细分析垃圾分类处理的全过程,就会发现,它涉及的政府部门多达十多个,比如环保宣传由宣传部管,废品回收由商务局管,垃圾由市政部门管,后续的加工利用和循环经济涉及发改委和工信部管。如果这些部门不同齐心协力、步调一致,垃圾处理的链条就会“卡”在某个地方。
而目前,各部门工作更多靠的是文件,并没有建立在制度约束上,也未形成协同的机制;同样,前端的垃圾分类工作也没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。诚然,加强对公众的环保宣传、垃圾分类知识的宣教是极为重要的,但是人人都知道,垃圾分类费时费力,完全靠自觉自愿并不现实,而发达国家的居民能够养成分类习惯,实际上都离不开严格的惩罚机制。在加拿大,如果居民未按有关规定处理垃圾,将被处以约合90美元的罚款;而在中国,以昆明为例,据媒体报道,从2005年起,虽然也有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罚款规定,但8年来居然没开出一张罚单。
垃圾分类处理是一个系统工程,如果没有制度建设,将无法对国家、地方政府、企业和居民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准确定位,也不能对渎职或违法行为进行处理。垃圾处理产业链的形成,实际上是一个利益协调的过程,政府并非要大包大干,而是要通过制度和政策引导,运用市场化的手段,平衡各方的利益,让企业有利可图,让居民能够为自己的行为买单,也愿意为少缴费而支持垃圾分类处理。
从上世纪 九十年代开始,我国颁布了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和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》等与垃圾分类回收有关的一些法律法规,但是这些立法均过于粗线线,缺乏可操作性,也没有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,目前亟需修订和完善。推进垃圾分类是一项艰巨的工作,也许要持续几十年的时间,我们需要引进先进技术、加强环保教育、调整管理体制,但要从立法开始。